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9-22 12:02:58   作者: 交流减速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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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条款,涉及的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递延或相应变动。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于2020年12月24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赞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2月2日,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0814”)已于2021年2月4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为保证募投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771.64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1,157.63万元,合计为1,929.27万元。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以上事项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5-0000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资金的置换。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1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1,600万元。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为了更好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赞同公司在原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基础上扩大建设面积增加投资总额。原二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建设面积23,593.00平方米,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110.33 万元,本次调整后,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面积增加至24,950.8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19,768.00万元,新增资金需求657.67万元。针对新增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赞同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真实的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经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金额为678.72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创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和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26,744,948.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31,6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提出此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744,948.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6,133,271.5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1,68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频器、伺服系统与控制系统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伴随中国制造业进入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化时代,工业自动化行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工业自动化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产品种类繁多,工艺复杂、专业性强,不同领域之间的产品差异显著。同一领域不同客户对同类工业自动化产品的需求也不一样,需要根据客户的工艺及技术要求的变化,不断地更新产品设计。因此,公司需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才能不断推出功能更强、质量更优和效率更高的新产品。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与工业控制领域,是国内工业自动化行业重要的供应商。公司在低压变频器领域采用深耕细分行业的差异化战略,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产品推广经验积累,已经在起重、矿用设备、轨道交通、高效能源、智能装备、塑胶、光伏扬水等多个细分领域深入布局,可为各细分行业提供各类系统解决方案或定制化产品。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亦需加大资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887.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为12,674.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76%。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整体财务状况向好,公司留存足额资金可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来看,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频器、伺服系统与控制系统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行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需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才能不断推出功能更强、质量更优和效率更高的新产品。

  从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来看,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亦需加大资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未来的业绩增长做好充分的准备。

  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整体财务状况向好,公司 2021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产品研发、扩大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支持,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8日(星期一)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04月1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25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5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8日(星期一)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智勇先生、骆鹏先生、莫竹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钟彦儒先生、唐海燕女士、鄢志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彦儒先生、唐海燕女士、鄢志娟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鄢志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彭红卫先生、陶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科学历。1998年4月至2003年6月,历任普传电力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以及深圳市烁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4年2月至2008年7月,任深圳市韦尔变频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诚荟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胡智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其通过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5.6419%股份。胡智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

  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13年10月,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13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监,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监、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研发中心总监;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公告日,骆鹏先生通过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5083%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

  大专学历。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历任普传电力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主管以及深圳市烁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4年2月至2005年6月,任深圳市韦尔变频器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2005年7月至2018年8月,历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以及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中心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中心总监。

  截至公告日,莫竹琴女士通过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5083%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

  研究生学历。1983年4月至2015年1月,历任西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2016年1月至今,兼任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钟彦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中欧国际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5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05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苏州市律师协会专职会长;2008年11月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伦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友谊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唐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1997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系主任;2018年9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教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南京贝伦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鄢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科学历。2007年9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技术质量中心经理、总监;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质量中心总监;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31日,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质量管理部总监;2022年1月1日至今,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监;自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彭红卫先生通过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94%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

  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2017年9月2021年1月,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021年2月至今,任苏州伟创电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自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陶旭东先生通过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33%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规定的情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伟创电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从新产品开发技术层面来看,伴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化、节能降耗的需求提升,工业自动化产品向着智能化、微型化、网络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变频器的技术迭代周期由以前的5-8年向更短时间发展,行业参与者需要持续不断地开展研发活动来提升产品性能,保持竞争力。公司2020年和2021年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5,272.30万元和7,597.10万元,同比增加44.09%。新一代产品拟投入的下游应用领域将对产品的综合性能、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若产品综合性能不及预期,公司的研发投入将无法获得回报,将对公司业绩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从新产品开发市场层面来看,公司开发各类工控自动化产品通常都需要在前期将资源投入到下游细分行业客户,通过系统的需求分析来掌握下业的相关工艺细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公司目前依然有多个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需要持续的资金和人才投入。若对客户需求把握不准确,所布局的相关行业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或产品并没有获得目标客户群广泛认可,都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优秀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与日俱增,专业技术人才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向更多细分行业扩展所需的核心资源之一即为优秀的工业控制技术研发人才和具备行业复合背景的产品开发人员。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高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研发条件,存在优秀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与公司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措施并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受当前国内电子元器件研发和制造水平制约,公司原材料中的部分高端电子元器件,如IC(集成电路)芯片、部分型号产品配置的IGBT模块等重要原材料目前需要使用进口产品,系公司生产工业自动化产品所需重要零部件。2021年度,集成电路芯片采购额占年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为10.82%,包含IGBT在内的模块类采购额占比为16.41%,目前公司生产所需IGBT产品基本可以实现国产自主替代,但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尚无具备竞争力及性价比良好的国产替代方案,所进口的芯片基本来自于美国、德国和日本的芯片企业。工控自动化产品使用的芯片通常制程工艺在14纳米以上,在全球市场的需求量较大,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外资厂商减产,公司将面临核心电子元器件货源供应不足或者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变频器、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IGBT、集成电路、电容类、低压电器、磁性器件、PCB等,2020年至2021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6.86%和84.46%。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原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并将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直接材料成本上升,而公司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会下滑,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面临下降风险。

  公司2021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7,136.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04%,公司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未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不断开拓,境外销售的金额将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国家对于出口退税的政策进行调整,将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100号),公司销售的变频器、伺服系统中嵌入的软件系统,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2020年至2021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金额分别为1,281.30万元和1,557.18万元,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17%和11.38%。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上述软件退税,或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2021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7,136.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04%。未来三年,公司计划有序拓展海外市场,外销收入整体规模预计将逐渐增加。近年来,我国央行不断推进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增强汇率弹性,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呈现常态化。但是,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因素,汇率的波动将影响公司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逐渐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2,767.86万元,较期初增加47.54%。公司采取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且对应收账款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能在信用期内及时付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总体良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伺服系统与控制类产品销售金额18,747.6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2.36%,2021年毛利率为21.56%。受国家双碳政策及电机能效计划的利好影响,未来公司伺服系统与控制类产品销售量将进一步增加,将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未来公司伺服系统与控制类产品主要围绕下面几个方向发展:一是产品方面,优化伺服电机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利用产品规模化效应进一步降低产品供应成本,同时公司自研的编码器产品正在做产品验证,也会降低伺服系统整体成本;二是在市场开拓方面,依托PLC、运动控制器和伺服系统为客户提供完整的行业解决方案,完善现有机床、纺织机械等行业运用,同时在物流、3C电子制造、锂电设备等行业进行战略布局。

  目前,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市场集中度较高,外资企业如西门子、ABB、安川、松下等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本优势,占据大部分国内市场。在低压变频器领域,根据工控网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低压变频器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达到85.3%,前十强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据了7席,合计市场占有率为59.1%。伺服系统方面,2020年伺服系统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占有率为81.6%,外资品牌仍然占有5席,2020年外资品牌市场占有率达到44.5%。截至2020年末,根据测算,公司在我国变频器和伺服系统总体市场上占有率仍然较低,分别为2.3%、0.8%。若未来国内外市场整体增速放缓,则同行业之间竞争压力将会加大,在国外品牌已经占据较高市场份额背景下,公司与之竞争获取更多市场份额的难度则会进一步增加。

  变频器、伺服系统和控制系统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起重、矿用设备、轨道交通、高效能源、智能装备、塑胶、光伏扬水等各个行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波动有一定的关联性。当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下业客户预计业务可能会下滑则会减少对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投资,并相应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6,033.75万元和78,973.85万元,增长40.94%。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压力增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和疫情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增速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下行,或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资本支出大幅放缓,将会导致对各类机械设备新增投资或更新的需求降低,则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增速放缓或收入下滑的情形。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均受到了强烈冲击,疫苗虽给全球带来曙光,但疫情很大可能将持续一到两年的时间,甚至长期伴随人类生存,对全球价值链将的冲击已逐渐显现,后疫情时代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仍存。

  自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稳产保供,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国内国外市场均实现高速增长。虽然目前新冠病毒疫情在国内得到控制,但仍然存在零星散发、局部爆发和境外输入的风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自身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而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887.50万元,同比增加43.10%,公司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变频器和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产品销售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其中行业专机实现销售收入37,648.57万元,同比增长36.58%,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实现销售收入18,747.64万元,同比增长82.36%。

  2、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2,674.49万元,同比增长4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374.64万元,同比增长37.20%;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相比有显著提升,以及公司持续打造“规模化+柔性化”的供应链体系,专注于精益生产,相关利润指标均稳步增长。

  3、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7.01万元,同比下降44.22%,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4、2021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59%,较2020年下降13.4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12月IPO募集资金增加净资产所致。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和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动向,紧贴市场需求,保持强劲的研发力度,不断研制成功并推出功能更强、质量更优和效率更加高的新产品。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持续技术创新和深厚技术积累、围绕快速交付与精益化生产的装备开发研究、营销和服务网络优势以及管理团队优势。2021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2021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为7,597.10万元,较2020年度提升44.0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28%,较2020年度增加0.07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公司研发进展持续开展,新增授权专利26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124项,授权软件著作权55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78项、外观设计专利18项。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5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69.4444%,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5.178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①间接持股票比例为根据直接持股主体持有伟创电气的股份比例与上述人员持有直接持股主体的出资额比例相乘计算所得;②深圳伟创指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金致诚指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昊诚指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③上述持股比例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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